载于1999年2月8日《惠州日报》
午夜时分,电话铃骤然响起,还倚靠在床头看书的我,心突突地跳了起来。这么晚了,会是谁呢?急促地抓起电话,那端传来远方母亲亲切的声音:还没睡吧?白天有件事忘了告诉你,你原来单位收发室的小青年送来一张稿费单,是省广播电台寄的。我打断母亲的话说:我都调走三个年头了,怎么还有稿费?心里不停地搜寻起来。母亲又开口了,只是声音有点吞吞吐吐:只有……四块钱。你看……取?还是不取?我果断地说:不用了,把它留起来做个纪念吧。母亲这才笑起来说:你爸也说,四块钱还不够去邮局来回的车费呢。
事过去几天后的一个傍晚,母亲又打来电话,竟然还是为了那四元稿费。原单位收发员又跑了那么远的路,把一份稿费催领单送到父母居住的干休所。父母很过意不去。我心里再也无法平静了,为那位不知姓名的员工的敬业精神所感动。他真不必为四元稿费而四处打听我父母的住址,跑两次远路连个名字也没留下。他只需按惯例在汇款单后注明“此人已调离”退回了事。
四元稿费的确很少,可收发员却如此重视它,不正是对我付出劳动的理解和尊重吗?对业余爱好写作的人来说,一般是不在乎稿费多少的。因为正经靠稿费致富的怕是写到吐血也做不到。写作,尤其是业余写作纯属一种爱好,那种痴迷程度不亚于“烟鬼”对烟草的迷恋。明知尼古丁不利于健康,可也一样痴心不改。之于我呢,就是没有稿费同样也会写自己想写的东西。
可生活中不理解这种劳动的人还很多。像95年我收到《惠州日报》八元稿费,那天我将稿费单递给邮局的一位女士,她审视片刻后,忍不住笑出了声,用客家话对身边的一位同事说:八元钱!还作了个怪怪的表情。随后将那汇款单丢到台面上,去忙别的事了。她的同事有些同情地对我说:一篇文章就这么少钱,就八元啊?还一边似信非信地重复:八元?言语中仿佛告诉我,八块钱您还亲自来取啊?值吗?是啊,谁不想多挣点钱呢?当自己还住在租来的旧房子里时,钱是那么可爱!
然而,爱好写作的人不会因为钱少而不写。我虽喜欢钱,却始终不会为钱去作文。当我用心写作,陶醉于写作的苦与乐之中时,钱,还真忘了它是个什么东西?
白 雪:中国作家协会会员、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,广东报告文学学会理事、广东侨界作家联合会常务理事、世界华人文化研究会理事。朗诵联盟高级会员、国际朗联高级主播。热爱朗诵,愿用声音把人间美文传递到更广阔的世界。